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夜场资讯

@毕业生 毕业了,别忘了医保接续

作者:小编 时间:2024-07-05阅读数:人阅读

@毕业生毕业了,别忘了医保接续

东南网7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米玲玲)毕业季来临,毕业生们有的选择就业,也有的继续学习。日前,厦门市医保局发出提醒,毕业生别忘了做好医保接续。

毕业后选择直接就业

选择在厦门就业的毕业生,本年度内已在厦门市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通过闽政通应用、i厦门应用、厦门税务应用“税务社保业务-城乡医保停保”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新入职单位方可成功办理在厦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如已在其他地市参加居民医保的,请提前咨询参保地参保征缴部门办理医保停保手续。

选择在其他地市就业的毕业生,如已在厦门市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通过闽政通应用、i厦门应用、厦门税务应用“税务社保业务-城乡医保停保”暂停厦门居民医保,再至其他地市办理参保手续。毕业生跨统筹区参保,需提前办理暂停参保,避免重复参保影响医保待遇。

毕业后选择继续求学

在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参加学籍所在的居民(学生)医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费。学校一般在开学季9月-12月组织学生集中参保,学生须注意学校医保缴费通知,及时在老师指导下完成居民(学生)医保参保及缴费手续。

厦门市医保局温馨提示,厦门市毕业生在厦门市继续求学且当年度已参加厦门市居民医保并缴费的,在新学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时无需重复缴纳当年度居民医保费,且在新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前仍继续享受厦门市居民医保待遇。

厦门市毕业生在其他地市继续求学且当年度已参加厦门市居民医保并缴费的,可选择继续享受厦门市医保待遇至当年度结束。若选择在其他地市新学校参保的,需办理厦门市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再由新学校统一办理参保,避免重复参保。

毕业后选择待业或灵活就业

在毕业后选择暂不就业或选择灵活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居民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选择参加居民医保的,毕业当年度已参加厦门市居民(学生)医保并缴费的,毕业当年12月31日之前可继续享受居民(学生)医保待遇。请关注户籍地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缴费提醒,及时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并足额缴费。

选择参加灵活就业医保的,毕业后灵活就业的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及时足额缴费。

无论您选择参加居民医保,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都可线上通过闽政通应用、i厦门应用、厦门税务应用等,依次点击“税务社保业务-城乡医保参保/灵活就业参保”,自助办理厦门市居民医保及灵活就业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声明:该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本站不会介入任何形式的担保,请仔细甄别!

会员头像

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