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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业主“烦心事” 顾问“开处方”

作者:小编 时间:2024-07-26阅读数:人阅读

调解现场。

红网时刻 通讯员 沈慧敏 衡阳报道

最近,衡阳某小区业主陈先生、阳先生遇到了一系列的“烦心事”:“小区地下停车场卫生无人处理”“地面湿滑堆积泥沙不清理,造成陈先生在停车场摔跤受伤”“停车场原有的两台抽水泵丢失,数无人维护,导致停车场积水”“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阳先生车位上的地锁多次被撬”“停车场原有监控无法使用,导致找不到破坏者”“小区绿化树木死亡却迟迟未处理”“小区新装消防门的价格未予公示”“物业服务态度差,不及时甚至不回复业主所反映的问题”等。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解决问题的态度散漫,对业主这些“烦心事”未解决,多次投诉无果,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

顾问“开处方” 矛盾化解显成效

平湖社区对小区业主陈先生、阳先生反映的小区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2024年716,平湖社区组织他们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在社区“即享”法律顾问和社区民警的参与下进行调解。物业公司首先对业主陈先生、阳先生反映的“烦心事”进行了解释,提出初步解决办法,但双方意见歧较大。为了定纷止争,社区“即享”法律顾问针对业主反映物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一是解决这些“烦心事”确实需要一定时间,但是物业公司不能“无限期”;二是双方应本着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构建和谐小区的原则,认真解决这些“烦心事”;三是任何一方不能激化矛盾,物业公司应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和有效措施,让“烦心事”在有限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四是物业公司今后要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物业公司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双方对社区“即享”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予以高度认可,物业公司承诺在这个底就把业主陈先生、阳先生反映的“烦心事”解决。

双方“有争论” 良好互动是关键

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争议,发生矛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双方形成“对立面”,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矛盾越积越深。“即享”法律顾问和社区民警积极参与小区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加强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减少彼此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误解,力促双方建立起共同协商、相互信赖的关系,为构建和谐小区贡献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沈慧敏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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