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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8月 厦门114万人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作者: 来源于网络 时间:2024-10-02阅读数:人阅读

截至今年8月

厦门114万人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东南网9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米玲玲)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确保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昨日上午,厦门市医保局联合市税务局共同举行基本医保全民参保缴费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女青年、灵活就业人员、困难人群等群体代表共同参加。现场,厦门大学学生代表发起学生参保倡议。

此次宣传月主题为“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保政策集中宣传。

以较低的征缴收入保障较高的医保待遇

近年来,厦门市多措并举打造高质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保覆盖率和待遇水平持续巩固提升。截至今年8月,全市居民医保待遇享受人数114.4*人,同比增长9.53%,占参保人数的72%。

据统计,2023年,厦门市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住院20.6万人次,住院率10%,住院人均报销金额7560元,超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的17倍。

具体来看,2023年厦门市20—29岁、30—39岁、40—49岁、50—59岁四个年龄段按人次的住院率分别是8%、10%、11%、21%,次均费用分别是8119元、8996元、11731元、14553元,最高的医疗费用分别是154万元、118万元、157万元、234万元。

“即便是身体较为健康的青壮年,仍然存在患疾病风险,而医保就是抵御风险的‘保障伞’。目前,厦门市居民医保一个年度综合保障水平达60万元,以较低的征缴收入保障了较高的医保待遇。”厦门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

未在集中参保期缴费将设立医保待遇等待期

据悉,为促进制度更加公平合理,防止部分人员选择性参保缴费而损害全体参保人的利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参保期缴费的人员将设立医保待遇等待期。

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因未按照政策规定在2024年9月—12月及时参保缴费的,2025年起将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相关参保缴费资讯可关注“厦门医疗保障”“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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